“改”出农村新景象——山西省绛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实运城
2018年5月,山西省绛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顶层设计,坚持改革五大原则,结合县情实际,积极探索、稳定为先、整体推进、梯次展开,采取流程细化、模板引路、清单倒逼、典型示范、村民商议等方式,针对改革每个环节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分类施策、及时转段、纵深推进、攻坚克难,收效显著。
一、基本情况
绛县位于运城市东北隅,全县辖8镇2乡、133个行政村;总人口30.5万,其中农业人口23.5万;国土面积9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5万亩。通过改革,全县共清查账面总资产1.93亿元,核实资产7.43亿元;通过清产核资,增加集体资产5.51亿元;共认定成员23.89万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21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4个。189个村颁发了绛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2020年9月顺利通过运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验收,得到了非常高的肯定和评价,圆满完成了改革各项任务。
二、创新做法
着力抓好组织宣传、清产核资、成员确认、量化设股、挂牌立社5个重要环节,提出严格遵守“入户—上会—公示—再上会—达成共识”的基本程序,确保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一)组织宣传阶段——精心组织,深入宣传,确保改革方向无偏差
紧密围绕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方案,突出“五个重点”,实现改革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1、高举旗帜,坚持方向,确保改革不偏不倚。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做到“五个必须”,即:高举一面旗帜、忠诚一个核心、坚守一条底线、体现一个意愿、构建一个制度。
2、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深入开展。成立县、乡(镇)、村三级领导小组,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党政负总责,三级书记签订责任书;成立绛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制定部门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各自承担的改革事项;细化考核办法,明确改革工作各环节的考核标准和要求,倒逼改革深入开展。
3、建章立制,强化指导,确保改革有序规范。制定印发《绛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绛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方案》《绛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等文件,全面指导改革试点工作;配套下发改革资料模板,设立意见箱和咨询电话;实行例会和简报报送制度,两年多来,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3次,报送简报37期;建立三级改革微信工作群和研判团队讨论平台,目前已讨论问题800余条,解答问题120多个,将改革中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整理汇编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印发到群众手中。
4、专业把关,群众参与,确保队伍专群结合。首先,特邀省、市专家为全县相关领导干部和各村“两委”主干,专题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其次,先后举办大型培训会15次,深入乡镇轮训干部42次,累计培训各类人员730余人次,培训出一支懂政策、知业务、能操作的改革工作队伍。第三,在每个乡镇选定2至3名业务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农经站长、财会人员,试点村的村主任和村会计等,分批次到临猗县兴教坊村参观学习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通过参观学习,为全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树立了典型和标杆,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模式;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全程见证改革过程。
5、走街窜巷,进家入户,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全县共印发各类改革文件、宣传资料、购物袋、折页、政策图表等26000余份,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深入人心。
(二)清产核资阶段——拉网过筛,澄清家底,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围绕“底子清”、“运营清”、“收益清”的原则,抓实“四个要点”,实现集体资产账实相符,不遗不漏。
1、严格遵守“六个程序”。遵循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做到制定清产核资办法、确定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核消各类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四征求、四过会、四公示”,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2、清产核资“六个重点”。一是盘资源,理合同;二是盘资产,清家当;三是盘资金,理库存;四是盘在建,清工程;五是盘旧账,理债务;六是盘投资,明产权。
3、仔细清查“六个措施”。一是分类清查;二是面询函证;三是明确村界;四是理清账务;五是核准面积;六是抽样调查。
4.、认真核实“六个比对”。一是账物比对。以账找物,以物对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账证比对。将书面凭证与财务账本进行比对,做到账证相符;三是账表比对。将清产核资登记表与财务账簿进行比对,做到账表相符;四是将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与国土部门比对,确保底数清楚;五是将林业资源清查数据与林业部门比对,确保数据准确;六是将政府投资的资产与财政部门比对,明晰资产归属,做好移交,加强监管。
(三)成员界定阶段——反复推敲,查遗补漏,确保成员确认无误差
围绕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确认原则,做到“三个注重”,实现身份界定科学规范、一人一处。
1、注重规范流程。严格按照明确组织、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核实登记、公示确认、上报备案、结果应用“七个流程”进行成员身份确认。
2、注重“七个用心”。一是保持公心;二是贯穿耐心;三是工作细心;四是满怀爱心;五是彰显民心;六是凝聚人心;七是村民安心。
3、注重梳理总结。通过梳理各村成员身份,总结提出“依法依规合理登记、世代农户上门登记、户地分离询函登记、无户无地不予登记、群众认可大会登记”八字口诀和“七保留七丧失”指导意见。在操作过程中,严格调查摸底、民主决策、结果公示、资料备案等程序,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张榜公布、签字确认等方式,让村民认可、让群众满意。
(四)量化设股阶段——科学量化,公平设股,确保成员利益不受损
围绕成果成员共享、兼顾村情民愿的原则,把握“三个关键”,实现收益分配依法依规,公平合理。
1、资产量化坚持“三个要素”。按照原则、对象和方式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遵照尊重历史、符合现实、依法依规、科学确定的原则,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保证村民资产量化权益最大化。
2、股权设置坚持“三个类别”。一是对于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按照科学确定量化资产、合理计量资产价值、明细资产折股方式、确定成员分类享有份额、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股份确权到户等程序进行;二是对于没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经济(股份)合作社,设立虚拟股份,将股份量化到人、确权到户。三是对有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的村,土地不具体量化给每个成员,成员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数,享受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带来的运营收益。
3、股权管理坚持“三个提倡”。一是提倡不设集体股,只设个人股,充分保障成员权益;二是提倡按照“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原则,股权实行静态管理;三是提倡股权按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的思路实行闭环运行模式。
(五)挂牌立社阶段——严格程序,挂牌立社,确保改革红利不缩水
围绕确立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充分激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抓好“三个环节”,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指导抓好“两个关键”。指导各村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提倡村“两委”班子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交叉任职。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采取入户征求意见签字表决和大会举手(或投票)“双表决”方式,入户同意率95%以上、大会表决通过率99%以上,村“两委”班子通过选举与理事会、监事会交叉任职实现率100%。
2、选举用好“两个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两种指导意见,即成员大会直接选举和成员代表大会间接选举,成员代表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3、运营做好“两个探索”。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持续探索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三、改革成效
通过改革,集体资产透明了、成员明确了、股权明晰了,人心聚拢了、乱象治理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希望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也提高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本着改革一个村改变一个村的目的,解决了村里账务混乱、村界不清、面积不实等问题,特别是解决了农村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乱象丛生的情况得到了根本改变,使广大村民关注村内事务、关心集体发展,原来频频上访的村民变得“心顺了”,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使得干群关系团结和谐了。
二是澄清了家底,明确了“主人”。原先集体资产权属不清、账务不明、成员身份不明确等情况,通过改革使得村民有了明确的身份,明晰、完善了资产和权属,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权益。
三是建立新型分配收益制度,由原来少数人说了算,变成全体成员说了算,在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个人,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体系。
四、改革启示
(一)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资产管理。
指导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民主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对集体资产监管,集体财务收入开支审批,债权债务清理,资产经营收益分配以及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实行规范化管理,由原先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特别法人,创新了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壮大集体经济走入快车道。
(二)完善治理体系,厘清职能关系。
在全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探索村民委员会事物与集体经济组织事物相分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厘清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由原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管理体系向现有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驾马车”自治、法治和德治体系完善,形成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作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常设机构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治理体系,构建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
(三)完善发展路径,壮大集体经济。
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乡镇、村改造拆出的可利用土地、暂未建设的闲置用地、“四荒”地、耕地、林地等详细梳理、登记造册,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鼓励以“增减挂钩”的形式将零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向项目实施乡镇、村聚集,重点发展养生养老、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休闲”经济(生态治理、新农村建设、种养业、民俗旅游、观光农业)等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