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法律法规的知识问答(四)法规科普
38.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哪些农机由农机监理部门管理?哪些农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的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以上机械的驾驶或者操作人员申领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及其定期审验。以上机械上路行驶时的交通安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即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只是对以上机械进行静态管理,无权动态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和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其驾驶人员申请驾驶证及其定期审验,都划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同时,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它自走式农业机械进行交通安全管理,比如,这些农机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等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无权上路对农机进行检查、处罚,以前出现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围追堵截、上路查处的现象不应该再出现。
39.怎样向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的登记、号牌、行驶证?
答:(1)办理牌照需要经过领表、收费、照相、拓号、出证等过程。
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农业机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二)购机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购车发票、购置税);(三)农业机械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农业机械进口凭证(合格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农业机械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保险证)。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前款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2)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登记内容变更的;(三)用作抵押的;(四)报废的。
4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构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机动车的安检期限、办理时限,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答:(一)《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十六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如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办理时限:通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41.什么情况会被拒绝核发合格标志?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2)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
42.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能不能载人、进城、上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以上机动车不能载人、进城、上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
43.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