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在太原地铁2号线投放 太原23个地铁站点全部有了“救命神器”太原
12月15日,23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投放在太原地铁2号线的23个站点,实现所有站点全覆盖,其配置率走在了国内地铁行业前列。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是用于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医疗设备,被称为“救命神器”。202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首次把在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配置急救设备AED列为年度10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在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配置AED不仅是提高抢救成功率的重要保证,更是提升城市防范能力和综合能力的指标。”山西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白冰介绍,山西省红十字会作为牵头单位,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分别在交通枢纽、社区、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共投放500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为配置点举办专项培训480期,培训人数达1.4万人次。
11月18日,一男子在山西体育中心游泳馆游泳时突发意外,救生员用馆内配置的AED及时施救,经过6分钟抢救后,该男子逐渐恢复意识,此次施救也是山西省首例由非医学专业人员在医院外使用AED挽救生命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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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和“黄金四分钟”
我国每年发生心源性猝死约54.4万例,地铁作为人流密集场所,是猝死高发地。
AED是一种能够自动识别异常心律并给予电击除颤的急救设备。心源性猝死有“黄金四分钟抢救时间”的说法,在四分钟内,正确进行心肺复苏(CPR)和使用AED能极大地提高院前急救效果。
在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AED,紧要时刻能够救人于分秒之间,其最大特点是使用者无需具备专业背景,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后,具备急救知识和AED操作技能,即可第一时间参与抢救。
“救命神器”AED来了,敢不敢救、能不能救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将通过法律保障免除善意救助者的民事责任,让事发现场的目击者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无后顾之忧。